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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:央行同意实施温州金改“新12条”

发布时间:2015-04-02 08:50:30

 浙江省政府26日发布消息,央行同意实施温州金改 “新12条”,批准温州推行新一轮改革。这标志着温州金改更接“地气”,从宏观向微观及向高水平、新领域、深层次拓展。
        2012年3月28日,国务院批准温州建立全国首家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,确定金改12项重要任务。3年来,温州金改积极按照国务院确定的“12条”且行且进,取得了阶段性成效,浙江省委省政府认为,经过3年的改革探索,12项任务的改革方案中可操作的改革措施都已经得到实施,亟需根据新情况、新形势“提质扩面”,进一步丰富改革内涵。特别是金改要建立“问题导向”和“效果导向”的理念,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,让民营企业与老百姓有“获得感”,还要吸收全国13个地区金改的经验为我所用。由此,金改方案的顶层设计要进一步创新,向新领域突破,向纵深点开拓。
        据此,浙江省政府起草了《关于进一步深化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的意见》(新12条)报请中国人民银行获得支持。“新12条”主要内容包括支持法人金融机构发展、鼓励民营银行创新发展、深入农村金融改革、深化保险服务实体经济、支持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等。
(来源:新华社、网易财经、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