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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、南京严控消费贷 防止贷款用途转向出现风险

发布时间:2014-05-07 09:28:10

 为防范个人综合消费贷款领域的风险,北京银监局5月6日下发了《关于个人综合消费贷款领域风险提示的通知》(下称“通知”),将辖区内各银行发放抵押消费贷款的上限设为100万元,期限最长为10年,且贷款人须在贷后提供发票等证明。北京银监局此举为严控挪用消费贷款“曲线救国”,让骗贷者改变贷款用途用于购房、投资等。

  同样地,南京亦在严控消费贷去向。目前南京各家银行对于个人抵押贷款的抵押物、消费去向都有很严格的要求,对于个人申请的消费贷款,直接打至消费商家的账户。另外,虽然广东银监局方面并没有下发类似的监管文件,不过,有银行个贷经理评论:“不排除广东方面会跟进下发类似文件,毕竟通过消费贷款骗取贷款,挪用投资的风险还是很大的。”
  由于目前房贷普遍收紧,理财渠道逐渐多样化,让贷款曲线进入楼市或者投资市场并非新鲜事,而个人消费贷款对银行也有着极大吸引力。与房贷优惠利率相比,消费贷普遍需要上浮20%以上,银行同样有冲动发放消费贷款和经营性贷款。另一方面,不少担保公司会协助客户制造虚假装修合同,帮助消费者从银行获得消费贷款,用于其他消费。通过抵押房产套取银行消费贷款进行买房、炒股或其他投资已经是业内半公开的秘密,甚至一些房产中介也会帮客户操作凑齐房款。
  业内人士也评论表示,文件规定的额度和期限上限足够宽容,对真实的消费贷款没多大影响。另有商业银行人士表示,100万的额度基本可以满足大多数贷款人的消费需求,而消费贷款普遍要求的年限为3年,长达10年的年限已经足够宽容。因此对真实的消费贷款并无影响。
(来源:新快报、金陵晚报)